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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汕头市建设局办事大厅窗口职责(试行)

  一、窗口服务宗旨、工作目标和职能

  (一)窗口服务宗旨和工作目标

  汕头市建设局办事大厅窗口以“依法、科学、快捷”为服务宗旨,以“依法行政、热情服务”为工作原则,以改革办事流程、简化办事环节、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,“为服务对象节省每一分钟”为工作目标。

  (二)窗口职能

  汕头市建设局办事大厅窗口负责统一接收、受理、办结行政许可及对外业务管理事项(具体事项以办事大厅公布为准)的申请。

  办事大厅窗口的服务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指导。监督工作由局监察室负责。

  办事大厅窗口应履行如下职责:

  1 、接收材料:接收并初步审查申请材料,按照规定出具有关文书;
   2 、录入信息:按照要求将有关信息录入窗口办件系统;
   3 、分送材料:通知相关科室、单位签收申请材料;
   4 、发送结果:将承办单位办结的有关书面材料发送申请人;
   5 、材料归档:将属于窗口存档的材料统一归档;
   6 、答复咨询:答复申请人有关窗口办事程序、结果的咨询;
   7 、现场办结:属于即办事项的,负责即时办结;
   8 、查办督办:承办单位在办理期限届满前一天仍未退回办理结果的,窗口应向承办单位发送催办单。属于急件的应及时催办。

  二、窗口主任职责

  办事大厅设置窗口主任一名,负责以下工作:

  (一)负责办事大厅的日常管理,并定期向局办公室和监察室汇报办事大厅的工作情况;
   (二)对授权事项进行审核、审批;

  (三)负责办事大厅与有关科室、单位的工作联系;
   (四)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把关;
   (五)负责组织、协调和监督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;
   (六) 负责保管和使用窗口印鉴。

  三、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

  (一)服从窗口主任的统一管理;
   (二)熟悉本人岗位的工作要求和办事程序;
   (三)严格执行《汕头市建设局办事大厅工作人员服务规范》,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。遇有疑难问题,应及时向窗口主任请示报告;
   (四)遵守窗口各项规章制度。

  四、本职责自二○○五年五月十六日起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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