潮阳区建设局职责范围

  潮阳区建设局是主管全区建设工作的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。其主要职责是:

  ( 1 )贯彻执行国家及省、市有关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,结合实际,研究拟订本区城乡建设、工程建设、住宅建设、建筑业(含装饰)、勘察设计咨询业、市政公用建设事业等规范性文件的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、规划、经批准后监督执行。

  ( 2 )参与制订全区城乡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,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区建设年度计划,指导村镇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。

  ( 3 )主管全区工程建设。负责全区建设工程项目的跟踪管理,审查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(包括重点工程)的初步设计,并负责其立项审批后的组织实施工作;负责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;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建设工程定额、技术标准,组织编制、发布本区建设工程定额、技术标准相关实施细则,并监督实施;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论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和社会、经济、环境效益评价;负责收集和管理城乡建设工程项目档案,并提供利用。

  ( 4 )负责建筑(含装饰)市场管理,综合管理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、工程报建、施工许可证和勘察设计许可证核发、工程建设监理、质量测试、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。组织处理建设工程事故。

  ( 5 )负责全区勘察设计、建筑安装(含装饰)施工、建筑制品、工程监理、造价咨询、燃气、房地产开发企业、物业管理机构和白蚁防治机构的资质管理;对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提出意见和建议;负责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;负责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。负责办理外来及外出开发、勘察、设计、测试、监理、建筑施工单位的审、报批手续。

  ( 6 )协调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市政工程建设;负责全区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;负责管理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;协调、指导村镇市政公用设施、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。

  ( 7 )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、技术经济政策,推广应用散装水泥、商品混凝土、新型墙体材料及建筑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产品,指导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,负责国家强制性建设技术标准、规范和规程的贯彻实施。

  ( 8 )负责行业劳保费统筹管理、建筑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定(上报)、执业资格认证、注册、申报工作,指导建设行业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。

  ( 9 )负责本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管理工作,组织开展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和党建工作、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及工、青、妇等工作;负责本系统的人事管理、劳务管理、工资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;统筹做好本系统的人才发展规划。

  ( 10 )承办区委、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  ( 11 )潮阳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挂靠区建设局,负责人民防空的日常事务。主要职责是: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人民防空工作的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;拟订有关规章制度、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;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人民防空要求的落实情况;检查监督城市人民防空建设;组织管理实施全区人防工程建设;实施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;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实施计划、技术和质量管理;有计划地运用易地建设费建筑人防窗口、骨干工程;组织实施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;管 理人防经费和资产,监督检查其他使用情况。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 本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潮阳区建设局
 
局机关内设机构
局直属单位
 
主办:汕头市建设局  承办:汕头市建筑信息中心  备案序号:粤ICP备05083528号
Copyright © 2003-2012. 电话:0754-88572138 电子邮箱: service@stjs.gov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