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承诺
(一)本机构是具有工程质量检验资格、独立法人地位、独立开展业务,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定监测机构,本机构从事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,坚持公正执法,不受任何行政、经济和其他方面的干预。
(二)本机构对所有的质量检测提供相同的服务,其检测工作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标准、规范、规程进行,出具的检测数据具有公正性、科学性、准确性和权威性。
(三)本机构检测人员绝不担任施工单位的技术顾问,不从事所检测对象的技术开发工作。
(四)本机构检测机构为用户保守技术秘密。检测人员严格遵守为委托方技术资料和数据保密的原则,切实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。
(五)本机构检测人员坚决做到不与被检单位人员接触,现场检测时甲乙双方在场,委托试验由收发室登记接样,监督性检验与仲裁性检验由办公室安排抽样,样品上不标明受检单位,试验人员按原始记录表上所编写密码进行试验并出具数据。
(六)本机构工作人员坚决做到依法办事,不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,不索贿受贿,不弄虚作假,不徇私情,不滥用职权,全心全意为城市建设服务、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服务。
本机构设立举报投诉电话:0754—8661267,欢迎社会各界监督,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